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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完善回购分红自律监管规则 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
新闻来源:   发布人:宁波上市公司协会   点击率:67   发布日期:2024.02.20

       近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交所修订发布《回购股份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配套业务指南,就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两项制度进行了完善。此次修订,是在自律监管规则层面,细化落实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的调整安排,做好衔接工作。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近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股份回购、现金分红金额稳步提升。今年以来,有近300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合计最高计划金额近750亿元。沪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已达1.7万亿元,超过当年IPO、再融资和大股东股份减持金额的总和。与此同时,股份回购力度较大的上市公司和现金分红股息率较高的上市公司股价表现也较为良好,成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重要“锚点”,也成为高质量上市公司的直观表征。

  《回购股份指引》坚持引导和规范的制度取向,保障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股份。一方面,着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放宽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取消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限制,降低回购门槛。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明确触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董事会应当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实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

  《规范运作指引》从倡导和规制两个方面同步发力,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合理分红。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提高现金分红的导向。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引导不分红、分红少的公司加大分红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另一方面,督促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分红方案。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资产负债率高且经营性现金流不佳等情形的公司加强约束,防范对公司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下一步,上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继续引导、鼓励、推动更多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方式,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不断稳定投资者预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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