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17〕6号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17年3月6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第10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19件。现将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