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17〕15号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可转债发行改革相关工作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相关起草说明(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6月26日前反馈至本所。电子邮箱:listing@ss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