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6〕70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优化债券做市业务安排,促进提升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深证上〔2022〕1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2026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5月22日